关于调整苏州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的公告!
2020-03-21 作者: 希明财务
关于调整市区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市区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的通知》(苏人保养〔2019〕6号),从2019年起调整苏州市区(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下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一、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调整。2019年起,市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调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度仍按照省规定执行,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调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二、关于2019年4至6月的缴费基数。由于缴费年度调整,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市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除养老保险外其他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继续沿用2018缴费年度的月基数及有关规定。 基于以上调整,苏州市区拟于2019年4月至6月期间开展2019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待申报工作具体事项明确后,我中心将另行发文,并通过邮件、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通知,敬请各参保单位继续关注我中心动态。 特此公告。 需要苏州社保代缴可以咨询180-1361-9555(微信同号)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9年2月12日 |
发布者: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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