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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生育津贴是个人申请还是单位申请?

2020-09-23    作者: 希明财务

苏州生育津贴是个人申请还是单位申请?


一,苏州市区(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女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账时,只需支付自费药品及特需服务项目的费用,其余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算。

市社保中心在女职工产假期满的次月,将生育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将一次性营养补助拨付至其本人社会保障卡加载的苏州银行借记账户。个人无需再办理申请手续。

 
二,女参保人员在外地产前检查、生育分娩或因紧急情况在本地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现金结付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疗费用收费票据和明细清单等,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费用报销及待遇审核手续。

符合生育津贴享受条件的,其生育津贴于产假期满的次月(办理时已产假期满的,于办理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一次性营养补贴于生育津贴拨付之月拨付至参保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上加载的苏州银行借记账户。此项业务提供微信在线申请功能,参保人员可关注“苏州社保”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业务”栏目申请。

 
三、由于园区属独立社保统筹区,如是园区参保人员,生育津贴政策请具体咨询园区社保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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