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退休金调整7月31日前完成。
2020-03-21 作者: 希明财务
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及按月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 每人每月增加34元 |
按照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分段进行挂钩。具体办法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 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4.8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 |
按退休人员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下同)的1.4%调整。 |
对象 | 年龄段 | 增发标准(元/月) | |
退休 | 退职 | ||
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及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 70—74周岁 | 25 | 15 |
75—79周岁 | 35 | 25 | |
80周岁及以上 | 45 | 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