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代缴医保个人账户用完咋办?
2020-03-22 作者: 希明财务
苏州社保代缴医保个人账户用完咋办?
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含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先从个人账户中支付。
2018年4月1日起个人账户用完后,每一结算年度内,在职职工(含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并享受地方补充待遇的人员,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协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人员,下同)个人自负600元。退休人员个人自负400元后,在规定限额内(在职职工4000元,退休人员4800元)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结付,其中:在市区B级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所)。单位卫生所发生的门诊费用,按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90%的标准结付;在市区定点医院,B级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门诊费用,按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的标准结付。
参保人员门诊就医配药时,不论医保个人账户金额是否用完,都必须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通过划卡记录本人医疗费用发生情况和累积情况,以免影响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待遇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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