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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社保(公积金)2016年工作报告!

2020-03-21    作者: 希明财务

 

园区社保(公积金)2016年工作报告

 
      2016年是园区加快推进“开发创新综合试验”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工委、管委会的亲切关怀下,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园区社保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参谋及园区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们积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常态,落实各项惠民亲商政策,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统筹推进、量质并举、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苏州社保代缴服务热线18013619555

 
  一、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单位20925家,同比增加71家,增长0.34%;参保员工72.99万同比增加2.38万人,增长3.36%,其中甲类计划16.88万人、乙类计划53.88万人、灵活就业2.23万人,占参保员工的比例分别为23.12%、73.81%、3.05%。
  居民社会保险参保人员22.04万人,同比增加1.36万人,增长6.57%。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参保人员0.47万人。
  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参保2.24万人。
 
  二、基金收支情况
  (一)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含甲类、乙类、灵活就业、机关事业社保)
  1、基金收入。2016年职工社保基金收入143.22亿元(不含原公积金基金收入),同比增收14.55亿元,增长11.31%。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9.54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3.59亿元(含大病补充保险基金2142.5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63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1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29亿元。
  2016年原公积金基金收入2.62亿元。
  2、基金支出。2016年职工社保基金支出44.52亿元(不含原公积金基金支出),同比增支6.03亿元,增长15.67%。其中: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33亿元,同比增长3.9%;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6.29亿元(含大病补充保险基金支出0.25亿元),同比增长23.4%;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27亿元,同比减少23%;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99亿元,同比增长61.5%;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63亿元,同比增长61.3%。
  2016年原公积金基金支出2.05亿元。
 
  (二)居民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1、居民养老保险。2016年基金收入4821.96万元。基金支出5235.20万元,其中居民基本养老金支出5205.52万元,居民补充养老金支出11.43万元,个人账户终止提取支出8.88万元,丧葬补助支出9.36万元。
  2、居民医疗保险。2016年基金收入5.51亿元。基金支出1.96亿元,其中大病住院支出1.11亿元,门诊支出0.62亿元,门特项目支出0.10亿元,商业补充医保保费支出0.06亿元,一般诊疗费以及其他各类支出0.07亿元。
 
  (三)住房公积金(含甲类住房账户)基金收支情况
  2016年住房公积金基金收入63.89亿元,其中收缴收入62.05亿元,转移收入0.81亿元,利息收入1.03亿元。住房公积金基金支出50.90亿元,其中购房提取支出10.45亿元,归还贷款支出30.33亿元,租房支出2.93亿元,转移支出0.26亿元,原公积金住房结余支出2.94亿元,其他支出3.99亿元。
 
  三、基金结存情况
  (一)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结存情况(含甲类、乙类、灵活就业、机关事业社保)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社会保险(公积金)各账户基金当年结存额合计610.02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大病补充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及原公积金基金结存额分别为371.09亿元、46.40亿元、10.64亿元、1.03亿元、11.29亿元、169.56亿元。
 
  (二)居民社会保险基金结存情况
  2016年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结存额-0.04亿元,累计结存0.29亿元。2016年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当年结存额3.55亿元,累计结存5.12亿元。
 
  (三)住房公积金(含甲类住房账户)基金结存情况
  2016年住房公积金当年收支结余12.99亿元,累计结存95.82亿元。
 
   四、各项待遇及支出业务概况
 
  (一)养老保险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6年领取社保(公积金)养老待遇共计2.85万人,其中当年度新增3646人;当年度累计发放养老金5.29亿元。2016年完成园区统筹范围内6202名企业退休人员、20625名原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待遇调整工作,各类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分别调增177.63元/月、114.49元/月。各类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分别为2576.89元/月、1345.35元/月。
  2、居民养老保险:2016年领取居民养老待遇共计1067人,其中当年度新增41人;当年累计发放养老金502.8万元。完成园区统筹范围内1055名居民养老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人均调增50元/月,居民人均养老金水平为385.06元。
 
  (二)医疗保险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基本医疗保险给付1011.11万人次,其中门诊支出1006.94万人次,大病住院支出4.17万人次。当年度基金支出达16.29亿元。
  2、居民医疗保险:2016年居民医疗保险给付321.13万人次,其中,门诊支出319.08万人次,大病住院支出2.05万人次。当年度基金支出1.96亿元。
 
  (三)工伤保险
  1、职工工伤保险:2016年受理企业职工工伤申请2541人次,完成工伤认定2519人,劳动能力鉴定1896人,待遇落实2492人,定期待遇128人,一次性待遇1748人次。当年度基金支出1.27亿元。
  2、建筑企业工伤保险:2016年受理建筑企业工伤申请67人次,完成工伤认定67人,待遇落实122人。当年度基金支出1411.75万元。
 
  (四)生育保险
  2016年生育保险给付2.24万人次,其中刷卡结付1.42万人次。当年度基金支出3.99亿元,其中生育医疗费用支出0.60亿元,生育津贴支出2.96亿元,生育补贴支出 0.43亿元。
 
  (五)失业保险
  2016年失业保险金发放14.19万人次,当年度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2.23亿元。临时物价补贴发放22.97万人次,当年度累计发放临时物价补贴1829.2万元;共受理申请稳岗补贴企业926家,发放补贴7491.39万元,涉及职工23.5万人;2016年7月,失业保险金上下限发放标准分别调整至1820元及1053元。
 
  (六)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转移
  2016年社会保险关系转出3.28万人次,转入3.22万人次。当年度开具参保缴费凭证4.48万人次,收取凭证1.58万人次,转移结存额提取3.6万人次。2016年办理回乡务农一次性提取3314人次,当年度基金支出0.26亿元。
 
  (七)住房公积金
  2016年住房公积金基金支出50.90亿元,其中购房一次性提取3.54万人次、基金支出10.45亿元;偿还购房贷款184.14万人次,基金支出30.33亿元;租房支出17.65万人次,基金支出2.93亿元;长期未使用住房补贴1183人次,基金支出3157.13万元;中低收入家庭公积金贷款贴息受理546人,基金支出144.83万元。2016年住房公积金审核贷款4510笔,贷款金额22.67亿元,其中公转商贷款(贴息贷款)2098笔,贷款金额10.59亿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
 
  当年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1、《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园区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苏园劳保〔2016〕4号),2016年4月1日起执行。
  2、《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单病种定额结付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苏园劳保〔2016〕5号),2016年4月1日起执行。
  3、《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湖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新增园区职工医保困难人员医疗救助资格的通知》(苏园劳保〔2016〕6号),2016年4月1日起执行。
  4、《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调整园区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苏园劳保〔2016〕12号),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5、《园区管委会关于调整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账户入账比例的通知》(苏园管〔2016〕69号),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6、《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园区财政局关于调整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通知》(苏园劳保〔2016〕13号),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7、《关于公布2016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的通知》(苏园劳保〔2016〕15号),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8、《关于公布2016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苏园劳保〔2016〕17号),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9、《园区管委会关于调整园区被征地农民养老年龄段人员征地保养金标准的通知》(苏园管〔2016〕83号),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10、《园区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园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规定的通知》(苏园公积金〔2016〕22号),2016年10月4日起执行。
  11、《园区管委会关于调整园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苏园管〔2016〕91号),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12、《关于调整长期未使用住房账户基金补贴比例的通知》(苏园劳保〔2016〕24号),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
 
  六、经办服务
 
  (一)注重民生保障,积极实施各项惠民工作
  1、开展全民参保登记。通过电话、上门走访等形式调查采集共计18.30万人,基本完成本年度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部署。
  2、推进待安置人员补缴。排查出4400名待安置人员名单通知街道并配合宣传。当年内进行一次性补缴的有1.32万人,补缴参保人数大幅增长。
  3、养老待遇调整。完成2016年度园区2.68万职工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和统筹范围内1055名居民养老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
  4、优化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业务。优化赔付流程,设立理赔专窗,将结算周期调整为每月两次。商补参保人数达到117.34万人次,参保率在99.99%以上。年内理赔总人数1.6万人,赔付总额7019.38万元,人均赔付金额4385.74元。
  5、启动积分入医工作。6月启动园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医资格申请,涉及了园区幼托机构、小学、初中共计102家单位,共计3663名外地户籍学生通过积分入医享受园区居民医保待遇。
  6、落实中低收入购房贴息政策。住房公积金贴息政策于4月开始落实,总共贴息144.83万元,惠及群众546人,人均贴息2653元,减轻了中低收入人员购房负担。
 
  (二)加强参保单位服务,助推企业降本增效
 
  1、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7月起,为园区2万家参保单位确定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每年节约企业成本2亿元。
  2、发放稳岗补贴。共受理申请稳岗补贴企业936家,发放补贴7491.39万元。
  3、财政承担CA证书费用。11月起,网上申报使用的CA数字证书服务费用由企业承担改由园区财政支付,每年为园区企业减轻负担500万元左右。
 
  (三)多管齐下,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1、增设周六对外服务。从9月24日起,开启对外服务时间“5+1”模式,选取平日业务量大的6大类16项业务,可在周六办理。
  2、实施第三方服务质量检查。专门聘请第三方检查机构进行服务检查,提高了社保经办机构员工的服务质量。
  3、完成ISO质量体系审核。年内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换证审核,认证中心按2015新版国际标准全面审核,进一步提高了经办服务质量与风险防控能力。
 
  (四)拓展市民卡功能,助力智慧园区工程
 
  1、市民卡功能拓展与创新。分阶段有序推进社会保障•市民卡功能拓展与创新,实现功能累计达64项。在劳动社保应用方面,实现了持卡就医、身份校验、社保缴费、待遇发放、业务自助查询和办理等功能;在公共事业应用领域,可在市民卡上加载公共交通、园林年卡、图书借阅等功能。
  2、加强社银领域合作共建。社保(公积金)APP和苏州银行APP实现无缝对接和数据交互,建成了“三网通”短信平台,与银行开通信贷数据查询专线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五)加强交流,多方面搭建宣传沟通平台
 
  1、加强业务走访。积极开展“点对点挂钩服务”服务走访,上门走企业30多家,介绍新政策,听取意见反馈。
  2、紧抓业务培训。开展企业经办培训20多场,培训人次近2800人次,详细介绍政策和操作。
  3、着力微信宣传。加强新媒体运用,第一时间将新政策新服务推送给参保群众,开展富有吸引力的“开讲啦”等主题活动,关注对象达16万人。
 
  (六)增强技术保障,推进信息系统建设
 
  1、推进劳保信息枢纽二期项目。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劳保业务互联互通和融合发展,进一步提高劳保服务便捷化、精细化和管理决策科学化。
  2、完成核心系统至“云平台”的迁移。U2L迁移顺利完成,使IT基础设施的更加灵活、高效、低成本,确保系统 “7x24”小时在线的高可靠性。
  3、实现园区医保脱卡支付。完成园区掌上医保APP与苏州市中医医院的掌上APP的对接,实现医保待遇实时线上支付,解决 “就医耗时”、“排队慢”等问题,为园区参保群众提供更便捷服务。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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